修正 「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」第二點、第三點、第五點 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

 

公告時間:112/12/20

 

公告內容:

 

  一、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 臺教高(二)字第1122203633A號 令辦理。

 

  二、 修正「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」第二點、第三點、第五點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。 附修正「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」

 

連結: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

 

附檔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