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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勞動部一般常用經費編列標準及結報應行注意事項」全文 4  點,並自即日生效。

 

公告時間:112/11/06

 

公告內容:

 

  一、依勞動部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 勞動部勞動會 2 字第 1120120487 號函辦理。

 

  二、 修正「勞動部一般常用經費編列標準及結報應行注意事項」全文 4  點,並自即日生效。 附修正後「勞動部一般常用經費編列標準及結報應行注意事項」。

 

附檔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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