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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」部分規定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

 

公告時間:113/05/16

 

公告內容:

 

  一、依行政院中華民國113年5月16日 院授主預字第1130101358號函辦理。

 

  二、 修正「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」部分規定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。 檢送修正「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」部分規定及其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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